本科生课程免修管理
发布者:鲍泉荣 发布时间:2026-04-28
一、适用对象
全体在校本科生。
二、免修要求
满足以下要求的学生可申请免修:
1. 该门课程在学生的培养方案课程计划内;
2. 学生当前学期已选该门课程。
三、申请时间
选课期间。
四、申请流程
1. 学生在提出课程免修申请前,应先与任课老师、导师等充分沟通,听取各方意见。
2. 确定要申请免修的学生,可登录教务系统,线上提交免修申请,网页端和移动端的具体路径如下:网页端;移动端
3. 线上申请经书院/学术导师审核通过后,由开课学部(专业课)或教学工作部(通识课)通知课程负责人相关情况。
4. 课程负责人根据申请学生实际情况,组织学生参加线下考核。具体考核方式、内容、时间、地点等由课程负责人确定。免修考核合格的学生,由课程负责人在教务系统上传《课程免修考核通过证明》并完成审核,即可获准课程免修;考核未通过者,须按要求正常修读该课程。
5. 开课单位教学负责人审核通过后,统一由教学工作部操作生成申请学生的免修成绩,并将学生所选的相应课程退课。
五、免修成绩
免修课程成绩记为“免修”(EXP, Exemption),学生可取得该课程学分,成绩不参与“GPA”计算。
六、注意事项
申请免修的同学仍需认真选课,确保在免修考核未通过的情况下,仍有课上。
七、免修事项咨询
完整文件详见《宁波东方理工大学考试工作及成绩管理办法》(见附件)。免修相关事项,可咨询教学工作部(办公楼120室)鲍老师,电话0574-86603345,工作时间:工作日8:30-5:30。
附件:
东方理工教〔2025〕3号:宁波东方理工大学考试工作及成绩管理办法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