免修申请

发布者:张溪沙发布时间:2026-05-25浏览次数:47

本科生课程免修管理

发布者:鲍泉荣   发布时间:2026-04-28

一、适用对象

全体在校本科生。

二、免修要求

学生高中阶段已经学习完成的大学课程,经学生申请,开课单位通过,可以免修。在操作上需满足以下要求:

1.     该门课程在学生的培养方案课程计划内;

2.     学生当前学期有该门课程的选课记录。

三、申请时间

选课期间。

四、申请流程

1、学生在提出课程免修申请前,应先与任课老师、导师等充分沟通,听取各方意见。

2、确定要申请免修的学生,可登录教务系统,线上提交免修申请,网页端和移动端的具体路径如下:网页端移动端

3、线上申请经书院/学术导师审核通过后,由开课学部(专业课)或教学工作部(通识课)通知课程负责人相关情况。

4、课程负责人与开课单位沟通获得准许后,根据申请学生实际情况,组织学生参加线下考核。具体考核方式、内容、时间、地点等由课程负责人确定。

5、免修考核合格的学生,由课程负责人在教务系统上传《课程免修考核通过证明》并完成审核,即可获准课程免修;考核未通过者,须按要求正常修读该课程。

6、开课单位教学负责人审核通过后,统一由教学工作部操作生成申请学生的免修成绩,并将学生所选的相应课程退课。

五、免修成绩

免修课程成绩记为“免修”(EXP, Exemption),学生可取得该课程学分,成绩不参与“GPA”计算。

六、免修事项咨询

完整文件详见《宁波东方理工大学考试工作及成绩管理办法》(见附件)。免修相关事项,可咨询教学工作部(办公楼120室)鲍老师,电话0574-86603345,工作时间:工作日8:30-5:30



附件:东方理工教〔2025〕3号:宁波东方理工大学考试工作及成绩管理办法.pdf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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